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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过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12-26

各科室:

2018年“元旦”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共西安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2017]25号文关于开展关于开展三项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元旦”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通知如下:

1、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过节规定。严禁用公款举办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盒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与药械厂家、代表接触、参与请吃等娱乐活动,务必把廉洁过节落到实处。

2、各科室负责人要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定。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要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3、按照驻市卫计委纪检组的一贯要求,院纪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实施“零报告”制度。全院中层干部实施“节日期间离开西安报备制度”。凡是节日期间离开西安地区的全院中层要提前向院纪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注明目的地、事由、同行人员、乘坐何种交通工具等内容,由主管院长签字背书。

4、省、市纪委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等八方面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院监察室将加强巡视监督,履行好作风建设的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过节纪律规定的行为。

院监察室

2017年12月26日

作者:admin 编辑: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