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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病历书写 提高书写完成率

2016-06-30

近期,我院门诊部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病历书写率及病历书写质量,截至6月中旬,书写完成率达到100%的科室已由4个增加到15个。

病历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医疗文书,凡接诊患者的医务人员都应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书写。医院在5月的“回头望”活动中发现,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门诊病历平均完成率为97.71%,完成率最高的为2016 年2月98.67%,完成率最低的为2015年7月97.22%。分析未书写病历的主要原因有:患者挂错号、未退号;医师错点患者门诊号,导致接诊后无法书写病历;操作不熟练,书写过的门诊病历在系统中查找不到;医师在既往病历下新建病历,导致当日查询不到病历记录等。发现问题后,门诊部立即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病历书写的环节管理及终末管理。利用HIS系统提示功能对未书写病历进行提示,督促医师及时书写病历。在环节管理基础上,门诊部每月对全院所有门诊病历书写完成率进行终末检查,对于未完成的病历发放反馈单,提醒医师及时完善。

门诊部将持续监测门诊病历书写率,将病历书写率与医师出门诊工作量考核挂钩,促进全院病历书写率达标。

作者:admin 编辑: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