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上传至医院门诊、住院各医生的电子病例系统,实现了医院对超说明书用药的规范化流程管理。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实施细则》要求,近期,我院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超说明书用药备案力度与患者知情同意管理,维护患者用药权益。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症、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虽然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为落实超说明书用药细节管理,方便临床操作,维护患者的知情权益,医院药剂科针对9个备案用药,制订了《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模版,经过临床专家对内容进行审议、修改,医务科审核后,4月11日已将电子版内容上传至门诊、住院各医生的电子病例系统。今后,医生开具超说明书用药时,需要更加规范、科学地对患者进行知情告知。此次制订的《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一方面保护患者知情权与用药选择权,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医生因临床需要超说明书用药时的医疗风险。
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的落实,是医院对于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工作落实的关键一环。此项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慎之又慎。为此,医院从2014年开始调研、起草相关制度,药事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在2015年四季度按照制度规定对临床提交的28个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进行初筛,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氨溴索雾化吸入等9个超说明书用药备案申请,最终经过医院药事会和伦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备案后使用。
今后,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需要严格依据《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并在医务科备案调剂,医院也将对超说明书用药的知情告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医疗规范,保障患者合法权益,降低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