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卫计委行风建设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药产品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防止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患者利益。2月26日,我院召开了2016年签署药品购销合同暨廉洁购销会议,会议由药剂科主任胡斌主持。副院长刘宪昶、纪委书记梁宏斌、监察室、药剂科相关人员以及与医院有药品购销关系的42家药品配送公司的业务经理、业务员等人参加了会议。
刘宪昶副院长进一步强调了在药品购销过程中药品质量以及廉洁购销的重要性,要求各配送公司一定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与医院药剂科积极沟通协商解决药品采购配送中出现的问题。
纪委书记梁宏斌指出,良好的行风形成不是一次教育整顿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必须形成长效机制。他强调,凡与医院有业务关系的供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擅自进入医院临床、医技、门诊各科室及病房进行违规、违法活动,不得给予医务人员任何形式的回扣、礼品以及请吃、娱乐、旅游等,如有违规行为,立即停用、冻结款项,下架并清除出院,视情节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会上,药剂科宣布了2016年度《西安市第四医院药品购销合同》、《西安市第四医院药品廉洁购销合同》、《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的具体事宜。药剂科采购人员就药品采购配送中存在的问题向各配送公司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