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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正风肃纪 确保廉洁过节

2016-09-14

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全面落实委纪检组、院党委关于正风肃纪、纠正“四风”的要求,近日,院纪委在院周会上再次强调了过节纪律。

院纪委要求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科主任、护士长要从严律己,从严管理并带好队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会上还强调,各科室负责人要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本科室人员执行作风建设纪律规定的日常监管,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明确各科室负责人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要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同时,医院纪委还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再次向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强调了过节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精神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干部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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